周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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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个人简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法学院党委书记,民法研究中心主任。1978年11月,出生于河南省潢川县。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民商法学专业博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获得德国Hermann-Hesse奖学金资助,在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律系进修一年。2006年7月进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任教,2008年7月晋升副教授。2007年10月至2010年2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在德国图宾根大学进行访问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专家对第三人责任制度研究”,主持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侵权责任法立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2007年11月,荣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颁发的“第二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2008年9月,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和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颁发的“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2009年1月,荣获北京市教育工会论文评选一等奖。2010年10月,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2年,荣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蓝天新星”称号。2013年12月,合著作品入选第四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排名第二)。2015年9月,荣获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2016年9月荣获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学术兼职有: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理事。2006年来北航法学院工作,2008年晋升副教授。2015年晋升教授。2019年7月晋升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
侵权法、物权法、民法总论、亲属继承法""近期论文
“我国侵权法上完全赔偿原则的证立与实现”,载《环球法律评论》2015年第2期\r\r“论侵权法上的产品跟踪观察义务”,载《法律科学》2014年第4期\r\r“论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载《法学论坛》2014年第1期\r\r“论中国侵权法上的雇主责任”,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r\r“论民法山的合法替代行为抗辩”,载《法律科学》2013年第1期\r\r“专家对第三人责任的规范模式与具体规则”,载《当代法学》2013年第1期\r\r“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论”,载《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r\r“论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的完善”,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1期(第二作者)\r\r“民法法典化背景下法律解释问题探讨”,载《广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r\r“我国危险责任一般条款的解释论”,载《法学》2011年第4期\r\r“侵权法上过失相抵规则的解释论”,载《判解研究》2010年第3辑(总第53辑)\r\r“论台湾地区‘民法典’上的危险工作或活动责任”,载《一国两制研究》第7期\r\r“论侵权法上的航空器致害责任”,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r\r“侵权责任能力及其体系效应”,载《民商法争鸣》第二辑 (主编杨遂全,法律和2010年版)\r\r“论我国间接侵权的制度构建”,载《东吴法学》2010年春季刊\r\r“我国动物致害责任的解释论”,载《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5期\r\r“违章建筑的物权法定位及其体系效应”,载《法律适用》2010年第4期\r\r“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载《信息网络与安全》2010年第3期\r\r“我国共同侵权制度的再探讨”,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r\r“德国法监督义务人责任制度及其借鉴,载《私法研究》第7卷\r\r“论建筑物区分所有中专有权的限制”,《法学论坛》2009年第6期\r\r“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法律救济”,载《判解研究》2008年第6辑\r\r“我国侵权责任形式的反思”,载《法学杂志》2009年第3期\r\r“论‘人肉搜索’中的隐私权保护”,载《信息网络安全》2009年第2期\r\r“与改革开放同行的民法学”,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1期(合作、第二作者)\r\r“试论土地承包关系中的民事主体”,载《南昌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r\r“最高额抵押制度的若干疑难问题探析”,《南都学坛》2008年第6期\r\r“论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制度”,《东吴法学》2008年春季卷(第16卷)\r\r“地震中工作物致害的侵权法救济”,《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9期\r\r“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侵权法保护”,《信息网络与安全》2008年第4期\r\r“我国物权请求权制度的解释论”,《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3期\r\r“我国侵权法上作为义务的扩张”,《法学》2008年第2期\r\r“民法典创制中的中国民法学”,《中国法学》2008年第1期(第二作者)\r\r“德国民法上的公法人制度研究”,《法学家》2007年第4期\r\r“德国民法上的违法性理论研究”,《现代法学》2007年第1期\r\r“论我国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法学》2007年第1期\r\r“从‘枯树案’到‘兽医案’——论德国侵权法上社会安全义务的产生”,《判解研究》2006年第6期\r\r“论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判解研究》2006年第2期\r\r“社会安全义务理论及其借鉴”,《民商法论丛》第34卷\r\r“反歧视纳入民法?”,Eduard Picker教授著,周友军译,《判解研究》2005年第5期\r\r“纯经济损失及其法律救济”,《判解研究》2005年第2期 相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