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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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2008)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2010)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2014)工作经历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研究2016年10月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近期论文
研究成果1.“立案形式审查中的事实主张具体化”,《当代法学》2016年第1期,第130-139页;2.“民事地域管辖制度释疑”,《法学家》2015年第6期,第75-87页;3.“对民事判决书结构与说理的重塑”,《中国法学》2015年第4期,第224-244页;4.“论我国商事法庭的建构及其模式”,《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第121-130页;5.“反思事实预决效力”,《现代法学》2015年第1期,第130-138页;6.“起诉中断诉讼时效规则的理论展开”,《当代法学》2014年第6期,第115-124页(《人大复印资料》2015年3月全文转载);7.“论普通程序中的答辩失权”,《中外法学》2014年第2期,第483-508页(《人大复印资料》2014年9月全文转载);8.“‘真伪不明’在我国民事证明制度中确实存在么?”,《法学家》2013年第2期,第95-105页(《人大复印资料》2013年9月全文转载);9.“论可仲裁性的司法审查标准:基于美国反垄断仲裁经验”,《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第56-65页;10.“推广社会调查报告的障碍及对策”,《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第2期,第70-76页;11.“书证搜集裁判:模式比较与本土改造”,《现代法学》2011年第5期,第151-160页;12.“城市民事纠纷解决研究——以云南法律援助实证考察为基础”,梁治平主编:《洪范评论》第11辑,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91-139页;13.OntheNon-liquetStatusofFactualAllegationinChina,inCadietu.a.,ProceduralScienceattheCrossroadsofDifferentGenerations,Nomos,2015,pp.225-248;14.ThePositionoftheJudgesinCivilLitigationinTransitionalChina:FocusingonJudicialMediationandCaseManagementforTrial,inLeiChen&C.H.vanRhee(eds.),TowardsaChineseCivilCode:ComparativeandHistoricalPerspectives,2012,pp.495-519.(withProf.Fu) 相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