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泰国
先前王室:吞武里王朝
头衔:国王
创立:1782年
创立者:拉玛一世
现任家长:拉玛十世
哇集拉隆功(国王陛下)
素提达(王后陛下)
- 帕差拉吉帝雅帕(长公主殿下)
- 希里万瓦里(公主殿下)
- 提帮功(王子殿下)
诗丽吉(国王母后陛下)
- 诗琳通(王家长公主殿下)
- 朱拉蓬(公主殿下)
- 西里帕·朱搭蓬(公主殿下)
- 阿提迪亚·通吉迪坤(公主殿下)
- 乌汶叻(公主)
- 诺派琳·詹森(探普英)
- 诗丽吉提雅·詹森(探普英)
- 颂莎瓦丽(王长女懿母妃殿下)
- 诗妮娜(昭坤帕)
- 塔萨纳哇莱(探普英)
现存泰国王室(泰语:ราชวงศ์จักรี)为拉玛一世于1782年建立并延续至今的扎克里王朝,两个多世纪以来,王位已经传承十世。王室继位顺序和相关程序,依照1924年11月11日施行的王位继承法和1974年10月7日通过的修正宪法为准,王室后裔皆有权承接大位,但男性有一定优先继承权。也因此,泰国是目前所有亚洲君主国家中,唯一允许女性继承王位者。除了担任国家元首,泰国国王同时也是皇家部队最高总司令。在位期间,国王依据宪法,经国会、皇家政府(英语:Government of Thailand)、甚至法院行使权力。王室开销方面,由国会每年拨款一亿泰铢满足各项开支。
概述
王室权力
依泰国1997年的宪法,泰国国王及其王室没有什么实际权力,国王本人主要是国家及其完整统一的代表。但自2006年泰国军事政变后,泰国王室通过《泰国宪法》第七条,实际上又重新控制住泰国的军政大权。
继承权
时任暹罗国王拉玛六世于1924年11月10签署、次日施行的佛历2467年王位继承法 (泰语:กฎมณเฑียรบาลว่าด้วยการสืบราชสันตติวงศ์ พระพุทธศักราช ๒๔๖๗;皇家转写:Kot Monthian Ban Wa Duai Kan Suep Ratchasantatiwong Phra Phutthasakkarat Song Phan Si Roi Hok Sip Chet)规定,仅男性后裔有权继承王位,女性后裔不得继承大统。然而,1974年10月7日通过的修正宪法打破了这一局面,新宪法赋予国会修改王位继承法的权力。国会因而修改法律,允许枢密院在缺少男性后裔继承王位时,提名女性后裔为王位继承人。1979年12月5日,经枢密院提名、国会批准,诗琳通公主受封为女王储,有权继承王位。虽然,彼时的泰国王室拥有男性继承人。
作风
泰国王室长期以来一向低调,从来不对外公开私人话题,也从不接受媒体向王室进行报导。泰国时间每天晚上20:00,泰国各大电视台会播报王室新闻(泰语:ข่าวในพระราชสำนั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