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光鼐(1720~1795)清代官员、学者。字元调(一说符调),号东皋,山东省诸城市舜王街道西郭家埠村人。乾隆七年进士,授编修,官至左都御史、上书房总师傅。历督学政,所得士位至公卿者众。窦氏立朝五十年,风节挺劲,无所阿附,清高宗深器重之。诗文宗韩杜,制义则自成一家,著有《省吾斋诗文集》。
人物生平窦光鼐,[清]字无调,号东皋,山东诸城人。风节挺劲,于书无所不窥,尤工擘窠书。卒年七十六。 [1] 自幼好学,颖悟过人,十二岁为秀才,十五岁乡试第三名,乾隆七年(1742)进士,历任庶吉士、编修、左中允、内阁学士、左副都御史、浙江学政、吏部侍郎、暑光禄寺卿、宗人府府丞、礼部侍郎、左都御史,提督浙江学政,顺天府尹,光禄寺卿,福建乡试正考官等。死后魂归故里,并葬于山东安丘市临浯镇高家庄村,窦氏墓地位于高家庄村后,碑文正面题有“文官御史祖,一代帝王师”。系乾隆皇的的老师,同乾隆时期宰相刘墉为姑家表兄弟。
乾隆五十一年(1786),任浙江学政,弹劾浙江巡抚福菘与平阳知县黄梅等人勒索渔户,重臣阿桂赴浙再查,企图将大事化小。
乾隆五十二年(1787),与朱筠奉旨刊刻《日下旧闻考》。乾隆帝曾赐诗:“两浙山川常毓秀,诸生越旦汝司文。从来士习民成俗,勖彼行知尊所闻。见外发中务清正,涵今茹古去织棼 。曰公似矣曰明要,签后纾予一念殷。”
窦光鼐为官清廉,忠于职守;任顺天府尹时,惩治奸臣,查处玩忽职守之官吏。当时城郊蝗灾严重,他顶烈炎,冒酷暑,亲自督捕。旗庄(满贵族村)抗令不遵,他愤然斥之,从而获罪降职。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时,修改不当律例100多条,常常废寝忘食。在代理兵部左侍郎奉命祭南海时,地方官吏竞相送礼,都被他拒绝。其父病故时,有人以厚金相赠,他拒绝说,我自翰林院至京城为官,从未接受过人的礼物,哪能借父亲的丧事而谋利呢?
乾隆六十年(1795),任会试大总裁,因复试贡生,牵扯对满族弟子的争议被免官,以四品衔告休。同年农历九月十七日卒,归葬于家乡高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