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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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个人简历
赵静波,女,1974年4月生,吉林长春人,法学博士。现为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近年来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3部,编著和合著3部;先后主持省市级课题8项,参研省部级课题10余项;获得省市级奖励6项。教学情况:本科生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外国行政法、审判实务;研究生课程:行政法理论先后获得过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教学质量三等奖、“青年教学标兵”和教育技术研究成果二等奖。对外交流:1. 挪威卑尔根大学 访问学者 2012年10月-2013年10月 2. 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软法研究会成立大会 2015年1月16日 北京 北京大学3. 日本关西大学 讲学 2013年12月1日-12月5日 大阪 关西大学4. 行政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 2011年5月 南昌 中南财经大学5. 日本关西大学 讲学 2010年11月30-12月3日 大阪 关西大学6. 比较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 2010年7月 广州肇庆7. 日本关西大学 讲学 2009年7月9日-13日 大阪 关西大学主要代表性著作及教材:1.《行政判例制度研究》,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2.《增值税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3.《行政案例指导制度转型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4.《流转税基本理论》,吉林大学出版社2014年;5.《法理学》(第二作者),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获奖情况:1.《行政判例制度研究》,2012年获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2.《吉林省地方立法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研究》,2010年获吉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以人为本与立法》,2010年获吉林省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激励性管制模式与吉林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第二名),2010年获吉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5.《法理学》(第二名),2009年获兵工高校优秀教材二等奖;主要承担的课题:1.《吉林省应对人口老龄化地方立法研究》,吉林省社科办(2010-2012年),担任课题组长;2.《和谐社会与多元利益利益均衡的法律调控》,吉林省社科办(2006-2008年),担任课题组长;3.《地方性行政案例指导制度建构研究》,吉林省教育厅(2011-2014年),课题组长;4.《吉林省地方立法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研究》,吉林省教育厅(2008-2010年),课题组长;5.《“大调解”机制下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实践与制度创新》,吉林省法学会重点课题2010年,课题组长;6.《“复合型、应用性”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吉林省教学科学规划办(2014-2016年),课题组长。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理论、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软法理论与实务。"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近期论文
主要代表性论文:1.《司法解释理论变迁与行政判例》,《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11期;2.《整合性与平衡性:行政判例的价值取向》,《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4期;3.《“大调剂”机制下长春市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实践与制度创新调研报告》,《当代法学》2012年第1期;4.《中国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与改革》,《ノモス 》(日本)2011年12月;5.《中国反垄断法立法状况分析》,《ノモス 》(日本)2009年12月;6.《行政判例:行政自制的实现机制》,《东北亚法研究》(韩国)2010年第4期;7.《行政判例制度:行政法结构性均衡的实现机制》,《前沿》2010年第4期;8.《立法人性化趋向分析》,《东疆学刊》2006年第3期;9.《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定位与职业伦理》,《现代教育科学》2006年第2期;10.《中央与地方立法权力关系的变迁》(第二作者),《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2期,此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理事;吉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相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