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富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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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姓名吴富丽出生年月1976.4性别女职称副教授学历研究生学位法学博士学科/专业法律研究方向刑法学电子邮箱65646407@qq.com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19号渤海大学政法学院学习工作简历 1999年6月毕业于原锦州师范学院(现渤海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6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2007年12月毕业于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获刑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至今于渤海大学(原锦州师范学院)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社会/学术兼职 锦州市人大常委会、锦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法官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辽宁卓政(锦州)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教学工作从1999年起,从事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工作,先后讲述刑事侦查学、犯罪学、刑法学各论、法社会学等课程。近年来主要承担刑法学2、法律诊所实务、刑事法学理论研究等课程的教学任务。从2015年起,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讲授刑法学课程。近年来主持校级教改立项3项、案例库建设项目1项。发表教学改革论文3篇: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新探索——法学专业实践主修能力培养,教育教学论坛,2015;转动课堂教学模式应用的思考与探索,教育教学论坛,2017;转动课堂教学中学习共同体的建设与优化研究,渤海大学学报,2018。 科研项目1. 主持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刑事法治精神弘扬——刑法谦抑理念的养成及实现,2008年。2. 主持辽宁省教育厅项目:我国矿难刑法防控机制研究(2008008)。3. 主持辽宁省锦州市社科联项目: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社区矫正实证研究——以锦州市为例 ,2013。4. 主持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食品安全犯罪防控实证研究,2013。5. 主持辽宁省社科联项目:辽宁省食品安全犯罪防控对策研究,2014 。6. 主持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刑法谦抑视角下的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研究,2018。 著作/教材专著:刑法谦抑实现论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版。研究领域
刑法学近期论文
1. 论民事再审检察监督,渤海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2. 过失危险犯的立法基础探析,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第6期。3. 中国的过失危险犯立法——实然与应然的双重考量,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4. 过失危险犯立法比较研究,渤海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5. 刑法谦抑之功能解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6. 刑事政策谦抑化简论,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2期。7. 刑罚执行谦抑论,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11期。8. 刑法谦抑内涵新解,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9. 刑法谦抑司法实现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10. 和谐社会构建中刑法谦抑理念的养成及实现,渤海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11. 刑事法治与刑法谦抑,人民检察,2008年第17期。12. 我国矿难防控刑法机制研究,辽宁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13. 论刑法在矿难防控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渤海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14. 授权有余、制约不足——刑诉法技术侦查规定之评析,渤海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15. 刑法谦抑视角下的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法解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16. 辽宁省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要特征与防控对策研究,中国食物与营养.2015(6)。17. 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意识调查研究——以辽宁省为例,中国食物与营养.2016(10)。锦州市人大常委会、锦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法官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辽宁卓政(锦州)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标签: 渤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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