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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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个人简历
曾获荣誉:[1] 2005湖南第七届“十大杰出青年”提名 [2] 2005湖南社会科学优秀人才百人工程 [3] 2014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陈云良,男,湖南双峰人。1987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7年至2000年在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工作,曾任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 2000年至2006年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工作,曾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2004年赴日本神户大学作访问研究(合作导师为日本经济法学会理事长根岸哲教授); 2005年获湖南省第七届“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同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人才“百人工程”学者; 2006年毕业于中南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经济法方向); 2007年调入中南大学法学院工作,2010年任法学院副院长; 2010年被湖南省法学会推选(两名候选人之一)参加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 2012年12月主持法学院工作; 2014年6月任法学院院长。 荣获“2014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称号。 【主要学术创新】模糊法学理论;转轨经济法理论;公共服务法制化理论。 【座右铭】杂七杂八杂乱有章,乐山乐水乐善好施。教育经历[1] 1983.9-1987.6 中南政法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法学 | 学士学位 | 大学本科毕业 [2] 2003.9-2009.6 中南大学 | 管理学(经济法方向) | 博士学位 | 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项目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法制化研究》(项目批准号14JZD025),2014—,在研[2]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卫生法修改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批准号12AZD123),2012—,在研[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转轨经济法:西方范式与中国现实之抉择》(批准号11BFX041),2011—2016,结题鉴定结果为“优秀”(结项证书号20160105)。,结题(2016年)[4]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门新的学科:模糊法学》(批准号03CFX002),2010年结题(结项证书号20100736)。,结题(2010年)[5]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现代医疗技术中的生命伦理及其法律问题研究》(批准号11&ZD177)子课题,2011—,在研[6]湖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现代医疗技术立法建议》(项目编号12ZDB69),2012—,在研[7]湖南省社科基金“百人工程”课题《经济法下的谨慎政府》(编号05BR09)。,结题[8]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法学本科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机制研究》,2009—2012。,结题[9]湖南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研究型大学科研考核评价制度研究》(编号XJK012AJG001),2012—[10]中南大学前沿研究计划重大项目《服务型政府法制化研究》,2010—2012。,结题著作成果 [1](独著)《中国经济法的国际化路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020[2](独著)《国家调节说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2020[3](主编)《现代经济法学》(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020[4](主编)《法治中国》(系列出版物2009年、2010年;法律出版社),2020[5](主编)《金融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2020[6](主编)《法治湖南建设—厅级干部学法用法优秀论文集》(海南出版社2014年版),2020[7](主编)《湖南省2015六五普法读本》(中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2020[8](副主编)《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2020[9](副主编)《中国法治实施报告》(系列出版物2013年、2014年、2015年;法律出版社),2020 教学成果 [1]指导学生获2006年湖南省第七届“挑战杯”特等奖(黄俊峰:寻找失衡的正义——农民工劳动报酬权行使现状实证研究),本人获优秀指导老师奖[2]指导的研究生陈婷硕士论文《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研究》获2012年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奖信息 [1]论文《经济法的模糊性研究》1999年获湖南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论文《经济法的国际化运动》获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3]2005年获第七届“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4]副主编《经济法学》2005年获首届中国优秀法律图书奖[5]论文《转轨经济法学:西方范式与中国现实之抉择》2007年获重庆市第七届期刊好作品(社科)一等奖[6]主编《现代经济法学》获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2007-2008年度中南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教材一等奖[7]论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服务法律体系之构建》2010年获中国法学会“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高层论坛”征文二等奖[8]系列论文《一门新的学科:模糊法学》2012年获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9]2012年以“中南大学法学院”为申报人的研究成果《湖南省服务型政府法治化系列研究报告》获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三[10]2015年荣获“2014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称号研究领域
[1] 经济法 [2] 法理学 [3] 卫生法 [4] 文化法""近期论文
[1].《股份公司所有制性质的法律思考》:1988年湖南省法学会年会,入选当年《湖南省法学论文集》[2].《金融诉讼理论模型初探》:《财经理论与实践》1991年第2期[3].《制度经济论:双重体制下的制度保障》:《财经理论与实践》1992年第2期[4].《论合同法与市场的二重结构》:《法学学刊》1993年第2期。中国政法大学复印资料(1994第4册)全文转载[5].《论人民银行向执法者角色的转换》:法律出版社《法治问题研究》(1997年版)一书选用[6].《公共管理者与所有者——论国家干预经济时的双重身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7].《加大执法力度、保金融秩序稳定》:《中国金融》1998年第3期[8].《政企分开是机构改革的关键所在》:《中国人事报》1998年5月19日[9].《论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人民法院报》1998年6月17日[10].《经济法的模糊性研究》:《法学家》1998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1998年第10期全文转载[11].《局外人还是参与者:区分国家干预市场时的双重身份——兼论经济法的统一》:《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第6期[12].《民治:法治的真谛》:《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第二作者)[13].《法的模糊性初探》:《岳麓法学评论》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4].《以东南亚金融危机为鉴 加强我国金融法制建设》:《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第二作者)[15].《通过诉讼推进民治》:《中国律师》2000年第9期[16].《儒家伦理与法治精神》:《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入选中国法学会《法理学各学者被引超过20次的论文排名》[17].《国企产权再论》:《当代法学》2000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1年第2期全文转载[18].《对价格战经济法要发言》:《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6期[19].《谨慎干预——经济法的现代新理念》:《法商研究》2001年第3期[20].《物权法研究中的传统与超越》:《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21].《经济法应当有所作为:论经济法的任务》:《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 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1年第11期全文转载[22].《法的模糊性之探析》:《法学评论》2002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2年第6期全文转载,《人民法院报》[23].《政府干预市场方法之批判》:《新东方》2002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2年第10期全文转载[24].《管制理性主义批判》:《当代法学》2002年第7期[25].专访《公益诉讼 推进民治》:《浙江人大》2002年第10期[26].《打假要靠谁》:《书屋》2003年第2期[27].《中日经济法立法与理论研究之比较》:《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二作者)[28].《2003年法治进程分析及2004年展望》:《时代法学》2004年第2期[29].《法治中国 可以期待》:《社会科学论坛》2004年第3期。《学术界》2004年第3期P278-279转摘[30].《中国稳步走向法治》:《共鸣》2004年第3期[31].《2003年法治点评》:《检察日报》2004年1月19日[32].《国际调节与国家调节》:《经济法论丛》第9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33].《市场调节、国家调节和国际调节的关系》:《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34].《奶粉事件与王海打假》:《经济参考报》2004年5月22日[35].《2004年法治进程分析及2005年展望》:《时代法学》2005年第1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5年第3期转载[36].《2005年法治进程分析及2006年展望》:《时代法学》2006年第1期[37].《公平VS效率》:《人民之友》2006年第4期[38].《由法治达至和谐:2005年中国法治建设回眸》:《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第4期[39].《转轨经济法学:西方范式与中国现实之抉择》:《现代法学》2006年第3期。 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6年第10期转载,《新华文摘[40].《打破自然垄断的神话》:《检察日报》2006年5月15日[41].《消费者概念之模糊性分析——模糊法学的一个应用》:《法学》2006年第10期[42].《法的模糊性之存在论分析》:《河北法学》2006年第12期[43].《法律的模糊问题研究》:《法学家》2006年第6期[44].《回到中国——转轨经济法的存在及其价值》:《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6期[45].《国家调节权:第四种权力形态》:《现代法学》2007年第6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8年第1期转摘[46].《第四种权力》:载吴志攀主编《经济法学家》(2006),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版[47].《法治的可欲性及其限度》:《社会科学家》2008年第2期[48].《民治序曲——2007年中国法治进行曲》:《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第3期[49].《国家调节权的产生及其根源》:《政法论坛》2008年第3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8年第4期转载,《检察日报》2008年8[50].《公共劣品的法律责任研究》:《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9年第4期全文转[51].《垄断协议中协同行为的证明问题研究》:《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10期[52].《国家调节权、国家所有权和国家行政权》:《经济法论丛》第15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版[53].《商品房销售中明码标价法律问题分析》:《经济法学家(2007)》,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4].《产品警示标志缺陷的产品责任问题研究》:《月旦财经法学》2008年第12期,元照出版公司[55].《转轨经济法:一种渐进的制度变革模式》:载《海阔天高——中国经济法(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6].《虚拟财产刑法保护路径之选择》:《法学评论》2009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刑法学》2009年第5期全文转载[57].《模糊法学的初步叙事》:《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5期[58].《迂回的法治——2008年中国法治进程分析》:《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59].《傲慢与偏见——经济法学的现象学分析》:《法商研究》2009年第5期[60].《法律价值的模糊性分析》:《社会科学家》2009年第9期[61].专访《国资委应定性为国家调节机构》:《长沙国资》2009年第3期[62].《非常时期的国家调节——2009年中国经济法治纪实》:《法治研究》2010第6期[63].《服务型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人民论坛》2010年10月中[64].《彷徨于法理与事功之间——2009年中国法治进程分析》:《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5期[65].《2005年美国破产法修改与世界金融危机——兼论破产法的经济调节功能》:《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1年第9期转载[66].《银监会法律性质研究》:《法律科学》2012年第1期[67].《新医改背景下政府公共医疗服务义务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体制改革》2012年第4期全文转载[68].《医疗服务市场失范的经济法规制》:《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69].《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可走的四条捷径》:《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5期[70].《公共文化服务立法的基本问题探析》:《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3年第5期[1] 中国法学会理事[2] 中国卫生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3]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4] 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执法研究会副会长[5] 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6] 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7] 湖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 相关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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