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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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个人简历
2013.7-2014.8,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r2006-2008,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工作人员;\r2003-200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r2000-200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r1996-200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研究领域
经济法总论、企业公司法、消费者法、产业法、法律经济学""近期论文
1. 姚海放:《股权让与担保限制论》,《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3期\r2. 姚海放:《论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调整》,《社会科学》2021年第4期。\r3. 姚海放:《论民法典对金融法的影响》,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20卷第1期),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r4. 姚海放:《转换视角论“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19卷第2期),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r5. 姚海放:《网络平台经营者民事责任配置研究——以连带责任法理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r6. 姚海放:《也谈“经济法通则”的制定》,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19卷第1期),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版。\r7. 姚海放:《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几点审思》,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18卷第2期),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版。\r8. 姚海放:《治标和治本: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新动向的审思》,《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12期。\r9. 姚海放:《改革开放40周年与中国经济法之再出发》,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18卷第1期),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r10. 姚海放:《多元共治理念与中国大陆房产税法治改革》,载葛克昌、熊伟、吴德丰主编:《纳税人权利保护新发展、房地产税制与社会公平》,财团法人资诚教育基金会2018年版。\r11. 姚海放:《财税法学需要“走出宏观调控误区”吗?》,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17卷第2期),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r12. 姚海放:《深化增值税法治改革二题》,《改革内参》2018年第3期。\r13. 姚海放:《论政府补贴法治:产业政策法、财政法和竞争法的协同治理》,《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12期。\r14. 史际春、姚海放:《论法治如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16卷第2期),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r15. 姚海放:《“互联网+”、现代交通运输发展与法治回应》,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16卷第1期),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r16. 姚海放:《经济法国家观研究:基于社会本位与国家概念的展开》,《政治与法律》2016年第12期。\r17. 姚海放:《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以P2P为例》(讲座整理稿),载田晓云、王斐民主编:《西山金融法律评论》,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r18. 姚海放:《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与经济法治》,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15卷第2期),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r19. 姚海放:《规划和产业引导须纳入法治轨道》,《学习时报》2015年11月26日。\r20. 姚海放:《论房产税改革的配套法制完善》,《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11期。\r21. 姚海放:《变革时代的经济法学回应》,载史际春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15卷第1期),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r22. 姚海放:《农产品市场规范运行的经济法探索》,《重庆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r23. 姚海放:《法治政府与地方财政民主建设》,《广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r24. 姚海放:《将法治精髓融入点滴生活》,《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8日,第5版。\r25. 姚海放:《网络平台借贷的金融法规制路径》,《法学家》2013年第5期。英文版参见Yao Haifang,“OnapproachestoRegulationofP2PLending”,inRenminChineseLawReview,Vol.3,EdwardElgarPublishing,2015.\r26. 姚海放:《公益基金会投资行为治理研究》,《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10期。\r27. 姚海放:《论证券概念的扩大及对金融监管的意义》,《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8期。\r28. 姚海放:《从法制角度看房产税》,《改革内参•综合》2012年第40期。\r29. 姚海放:《对深圳金融新政的一丝隐忧》,《投资与合作》2012年第5期。\r30. 姚海放:《房产税改革应形成财政法共识》,《长三角》2012年第10期。\r31. 姚海放:《宏观调控抑或税收法治:论房产税改革的目标》,《法学家》2011年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11年第9期转载。\r32. 姚海放:《论“3Q案件”中“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判解研究》2010年第4辑。\r33. 姚海放:《农村物权纠纷解决中国家法的作用》,《社会科学》2010年第9期。\r34. 姚海放:《论信息规制在广告法治中的运用》,《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5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10年第8期转载。\r35. 姚海放:《论市场规制权的行使与问责制的落实》,《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0年第3期。\r36. 姚海放、刘北溟:《房产税改革需谨慎》,《中国质量万里行》2010年第7期。\r37. 姚海放:《电子商务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安全监管的法律规制》,《信息网络安全》2010年第9期。\r38. 姚海放:《法制、信誉与商业的博弈》,《中国质量万里行》2009年第11期。\r39. 姚海放:《理想与现实之维:所有权社会化之探索》,《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r40. 姚海放:《论宏观调控与政府经济行为的契合》,《法学家》2008年第3期。\r41. 姚海放:《网络露富显摆的人性思考》,《信息网络安全》2008年第6期。\r42. 姚海放:《论农村物权纠纷的法律适用》,载《判解研究》2007年第6期。\r43. 姚海放:《论经济法主体》,载史际春、袁达松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七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r44. 姚海放著:《经济法视野下的所有权社会化》,07年全国经济法年会青年优秀论文提名奖。\r45. 姚海放:《出租车特许经营权论》,载史际春、袁达松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六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r46. 姚海放:《论商法在现代社会的定位》,载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民商法前沿》2002年第1、2期合刊。\r47. 姚海放:《当法律遇上道德》,载《判解研究》2002年第2辑。\r48. 史际春、姚海放:《国有制革新的理论与实践》,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5年第4期全文转载。\r49. 史际春、姚海放:《再识“责任”与经济法》,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r50. 史际春、姚海放:《再论商法》,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r51. 史际春、姚海放:《政府采购法研究》,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7月26日(理论版)《法学家》杂志编辑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秘书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理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副县长(挂职2007.4-2008.5) 相关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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