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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林
2023-05-16 10:26
  • 李丹林
  • 李丹林 - 教授 博导-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个人资料

近期热点

资料介绍

个人简历


李丹林,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长期为本科生讲授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刑法课程。为硕士研究生讲授传媒法基本理论、著作权法专题。为博士生讲授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导师课。

研究领域


传媒法律与政策、文化法理论与实践、娱乐法、网络治理"主持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媒介融合背景下的我国媒体政策与法律研究》(2013年)。
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基地项目:《英国网络治理研究:模式、案例及意义》(2014年)。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化法治体系研究》子课题《文化产业立法研究》(2014年)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委托项目:《广播电视涉法类节目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2015年)
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社会资本进入传媒领域政策研究》(2017年)"

近期论文


《论当代中国电视剧的法律问题》,《现代传播》2004年第1期;
《传媒法学科建设刍议》,《现代传播》2005年第1期;
《对话电影、电视剧的内容“禁载”》(第一作者),《现代传播》,2005年第4期;
《论美国广播法的公平原则》,《国际新闻界》2010年第10期;
《论传媒法的宪法属性》,《南京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论媒介融合时代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几个基本问题》,《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
《2011年度中国传媒法治发展报告》(第二作者),《新闻记者》2012年第1期;
《媒介融合时代媒体管制的思考——基于“公共利益”原则的分析》,《现代传播》2012年第5期;
《我国新世纪文化传媒政策的演进及价值取向分析》,《南京社会学科学》2013年第1期;
《谁来监守守护者者——论英国“电话窃听”事件后的报业监管改革》,《新闻记者》2013年第5期;
《论传媒法教育及相关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现代传播》2013年第2期;《微博时代的庭审直播的思考》,《法治新闻传播》2013年6月3日;
《媒介融合时代传媒政策法律研究论纲》,《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新时期英国报刊业监管改革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公共利益、新闻自由与IPSO》,《现代传播》2015年第7期;《深入研究学术传播中的法律问题》,《社会科学报》2016年1月7日;
《互联网革命、宪法文化与传媒监管》,《现代传播》2016年第9期;
《传媒法治、现代化转型与文化变革》,《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
《新媒体资本准入制度:传媒产业立法的核心》,《南京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
《以事实为尺度: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与第三方事实核查》(第一作者),《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英国传媒监管形塑问题研究》,《新闻前哨》2018年第12期
《新媒体治理视域下的表达权规制研究》(第一作者),《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
研究报告:
自2012年开始连续为《英国发展报告》蓝皮书撰写年度英国传媒发展及监管研究报告。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委托项目:《广播电视涉法类节目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2015年)
独著:
《 电视剧法律问题研究》,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
《 广播电视法中的公共利益研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
合著:
《影视法导论——电影电视节目制作人须知》,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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