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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银
2023-05-11
  • 郭广银
  • 郭广银 - 教授 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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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个人简历


山东临清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73年入南京大学哲学系学习,1977年毕业并留校任教(其间1980至1981学年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进修伦理学)。在业务方面,历任南京大学哲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并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在管理方面,兼任过南京大学哲学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1984年始,先后任哲学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南京大学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党委常委,1994年任校党委副书记,2003年任校党委常务副书记。2005年任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曾兼任省委巡视办副主任、省人才办主任、省干教培训办主任)。2011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现为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道德发展智库首席专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院长,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
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的教学和研究,是南京大学哲学系伦理学专业学术带头人。1980年6月出席全国第一次伦理学会议,之后主要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原理、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为研究方向。主讲伦理学原理、现代伦理学、现实伦理道德问题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专题研究、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等课程,指导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近80名(全部为南大学生)。主编、合著或参与编写出版的著作共计16部,其中主编如《伦理学原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丛书:爱国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研究》等,与他人合著如《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伦理新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道德建设》、《新时期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应用伦理热点问题的探索》、《社会主义荣辱观概论》等。发表论文130余篇。较早提出道德调节的对象包括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三大类关系,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包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公正三大原则等有学术影响的观点。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等20余项,如,主持江苏省社科研究“十五”规划基金项目重点工程课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研究;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项目:新时期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持2006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研究;主持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09-2020年江苏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纲要研究;主持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校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主持江苏省“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邀标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江苏思想道德建设研究;主持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研究;主持2014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重点项目:*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研究;主持2015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重点委托项目:全面从严治党视阈下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研究;作为首席专家参加2015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同时被立为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四个全面”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研究,等等。获各种奖励20余项,其中先后共5次获省部颁发的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和三等奖,《伦理学原理》一书于2008年12月被南京大学评为“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大学文科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全校共50部)。长期担任江苏省委宣讲团成员,积极投身对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大以来党的重大理论以及江苏省委多次重大部署的宣传和阐释,理论结合实际,受到干部、党员和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八大代表,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共江苏省委委员。曾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思想教育研究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985年被江苏省政府授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1991年被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等五部委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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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全国伦理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伦理学会执行会长、江苏省党建研究会副会长;曾兼任江苏省周恩来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副会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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