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峰
近期热点
资料介绍
个人简历
陈柏峰,男,1980年生,湖北咸宁人,法学博士,汉族,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2.6)、法学硕士(2005.6),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社会学博士(2008.6),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1.6-7),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9-2013.9)。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助教(2005)、讲师(2007)、副教授(2009)、教授(2012)、文澜青年学者(2013)。主讲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与乡村治理、电影中的法律等课程。 在《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开放时代》等杂志发表论文、书评、调研报告70多篇,其中CSSCI杂志收录50多篇,SSCI杂志收录1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2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乡村江湖:两湖平原\研究领域
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农村社会学。"主持课题1、国家社会基金青年项目\"民主法制进程中的乡村司法制度建设研究\"(09CFX060),主持人2、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乡村司法问题研究\"(CLS-D0965),主持人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从熟人社会到半熟人社会--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深描\"(14JHQ029),主持人4、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农地制度变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研究\"(09YJCZH119),主持人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基层信访治理机制法治化的重难点研究(2014T70847)6、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三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资助奖励项目\"农民上访治理机制的法治化研究\"(131088)7、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中国深度研究\"跨学科学术工作坊基金项目\"乡村混混与农村社会灰色化\"(IAS-FudanXSGZF09001)"近期论文
1、Theinfluenceofchangingpeasantvaluesonfamilialrelations,ChineseSociology&AnthropologyVol41(1),2008.[SSCI]2、《Face,ViolenceandAbsenceoftheState》,《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07年第1期。3、《农民上访的分类治理研究》,载《政治学研究》2012年第1期。4、《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对湖北京山农村的实证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5、《土地发展权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前景》,载《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6、《治理论还是法治论--当代中国乡村司法的理论建构》,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5期。7、《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权利视角》,载《法学研究》2014年第1期。8、《城镇规划区的违建执法困境及其解释》,载《法学研究》2015年第1期。9、《中国农村的市场化发展与中间阶层--赣南车头镇调查》,载《开放时代》2012年第3期。10、《社会热点评论中的教条主义与泛道德化--从佘祥林冤案切入》,载《开放时代》2006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6年第6期全文转载。11、《熟人社会:村庄秩序机制的理想型探究》,载《社会》2011年第1期。12、《地方性共识与农地承包的法律实践》,载《中外法学》2008年第2期。13、《缠讼、信访与新中国法律传统》,载《中外法学》2004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4年第6期全文转载。14、《基层政权与涉农法律的执行实效》,载《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5期。15、《城管执法的社会情境》,载《法学家》2013年第6期。16、《传媒监督权行使如何法治》,载《法学家》2012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2012年第2期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7期转载。17、《乡村治理的软肋:灰色势力》,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4期。18、《群众路线三十年》,载《北大法律评论》第1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19、《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群体:结构与分层》,载《青年研究》2010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青少年导刊》2010年第7期转载。20、《法治热点案件讨论中的传媒角色》,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4期。出版著作1、《乡村混混:两湖平原\ 相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