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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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个人简历
朱志权(1977.12—),男,江西南昌人,硕士研究生。2010年1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近年来主要从事核资源与环境保护、行政法方面的研究,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在《理论月刊》、《企业经济》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主持教育部项目1项,省社科规划项目1项,省高校人文项目2项,省人民检察院项目1项。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宪法与行政法、环境与资源法 讲授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科研项目1.《民主商谈原则在我国核能开发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15YJA820042),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持、在研。2.《低碳经济下核损害赔偿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1FX08),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主持、在研。3.《民主商谈原则在核能开发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FX1406),省高校人文项目,主持、在研。4.《当前人民陪审员制度面临的困境与突破》(项目编号:FX1102),省高校人文项目,主持、完成。教学业绩1.2010年被评为“网上评教最满意教师”2.《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被评价为优秀。获奖情况1.《关于当前我国核电产业大发展问题的若干建议》2013年获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2.《药品注册许可中现场核查的法律完善》2013年获抚抚州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研究领域
研究方向:核资源与环境保护、行政法近期论文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公益诉讼的瓶颈问题分析——论对传统原告适格理论的突破》,发表在《理论月刊》(中文核刊)2010年第3期 2.《药品注册许可中现场核查的法律完善》,发表在《企业经济》(中文核刊)2011年第3期 3.《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法律监管》,发表在《大家》(中文核刊)2011年第3期 4.《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法律解析》,发表在《中国劳动》(中文核刊)2014年第1期 相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