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再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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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个人简历
张再芝,1979年6月生,男,江西金溪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6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近年来主要从事民商事法律方面的研究,发表论文二十篇,其中在《政治与法律》、《江西社会科学》、《广西社会科学》等全国中文法律核心期刊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三项,主持及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和教育厅高校人文项目六项,主持江西省检察院检察理论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及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五项。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民商法学 讲授课程:民法学、物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人格权法公开出版专著与教材1、《金融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12月版科研项目1、《法学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探讨》,江西省教育厅教改课题基金项目, 2、《和谐社会与农村平等受教育权保障机制研究》,江西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金项目, 3、《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生态公益林市场化补偿机制的构建——以民商法为视角》,江西省高校人文课题项目, 4、《抚州市民间婚约现状调查与法律规制分析》,抚州市社联社科规划课题基金项目, 5、《诚信抚州与个人信息征信系统的合理规范》,抚州市社联社科规划课题基金项目, 6、《域名的性质与法律规制》,东华理工大学校长基金项目, 7、《农用地休养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农村股份合作社成员财产权利法律完善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林权改革视阈下公益林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关于民俗习惯在司法审判中的运用分析》,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11、《农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 12、《我国特殊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缺失与完善研究》,江西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 13、《中部地区崛起背景下的江西农村教育公平问题及对策研究》,江西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金项目 14、《召回制度法律责任的若干问题研究》,江西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 15、社会信用机制的构建与规制研究,抚州市社科联 16、抚州市转型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矫治制度研究,抚州市社科联 17、我国产品责任之构成要件研究,东华理工学院校长基金 教学业绩1、历年所讲授《宪法》、《民法》、《物权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均获评网上评教四星级课程2、《宪法》、《物权法》被学校认定授课质量优秀课程获奖情况1、2003年获东华理工学院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2、2006年度校青年教师优秀论文二等奖3、2008年度东华理工大学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4、2009年度东华理工大学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5、2008年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6、多次获民盟江西省委“优秀盟员”奖励研究领域
研究方向: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继承法近期论文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论产品责任中发展缺陷抗辩的排除》,《政治与法律》(核心 /CSSCI刊物,学校认定法学重要期刊),2007年第2期2、《我国的基本银行业务保障制度及其完善》,《江西社会科学》(核心/CSSCI刊物),2009年第2期3、《论农村养老体系的合理构建——以法律为视角》,《商业时代》(核心),2009年6月4、《论我国银行服务消费者便捷投诉机制的构建》,《广西社会科学》(核心),2010年第8期5、《论法学专业“五位一体、诊所互动”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模式》,《黑龙江高教研究》(核心),2008年第1期6、《论《合同法》中责任竞合规则》《江西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003(7)7、《犯罪对象及相关问题研究》,《江西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04(2)8、《和而有序——论金融安全与银行服务相对人权益保护的冲突与协调》,中国法学会商法学年会论文(2008),,载《中国商法年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版9、《荣誉权立法规制探究》,《东华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10《一般动产抵押的可行性研究》,《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1期11、《和谐社会与农村人口受教育权宪法保障机制》,《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3期12《论婚约的法律属性》,《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4期13、《高职法学培养目标与模式重构》,《职业圈》,2007年11期(上)14、《农村人口平等受教育权保障的宪法解读》,《法制与经济》,2009年7月(中)15、《小议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途径》,,《法制与经济》,2007年第4期 16、《论民俗习惯在婚约案件中的运用》,,《理论导报》,2011年第12期 相关热点